最近個人資料法的問題吵的沸沸揚揚,很多要公告的文件都必須要把名字做適當的隱藏。參考下圖,如何將第 2 字隱藏或是將倒數第 2 個字隱藏呢?
因為人名可能有 2, 3, 4, 5, …個字,所以可以隱藏第 2 個字或是倒數第 2 個字,或其他隱藏方式。
利用 REPLACE 函數,可以置換文字。
(1) 隱藏第 2 個字
儲存格C2:=REPLACE(B2,2,1,"O")
(2) 隱藏倒數第 2 個字
儲存格D2:=REPLACE(B2,2+(LEN(B2)>3),1,"O")
(LEN(B2)>3):判斷名字是否大於3個字,傳回 True 或False。
2+(LEN(B2)>3):產生 2 + (1 或 0)。(True = 1,False = 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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